教务处关于期中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003-11-04 20:21:00 浏览次数: 期中考试通知 1、根据教学任务安排,低年级11月12日、13日两天停课进行期中考试,高年级仍按课表实施。 2、由于教室紧张,期中考试时间改为: 中午:12:00—14:00 晚上:19:00—21:00 期中考试期间上课时间改为: 上午:1—2节:08:00—09:35, 3—4节:09:55—11:30 下午:5—6节:14:30—16:05, 7—8节:16:15—17:50 请全校教师和员工在期中考试期间按此时间考试和上课。 来源教务处 上一篇文章:学年总评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下一篇文章:200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测试版开始运行(转自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