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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凡承担有国家级、省部级和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请各单位根据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的学科发展目标、专家水平和实际工作计划,根据各项目指南要求申报2016年度的聘请计划(每个项目限申报1项),并将计划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汇总制定公司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的总体计划,并上报国家外专局、教育部审批。

各类项目计划和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一、省部级重点外专引智项目

(一)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1.申报条件:(1) 国外(境外)工程院/科公司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2) 申报人选应以外籍专家为主,港澳台人员亦可申报。(3) 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主要从事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团队建设等工作任务。

2. 项目经费: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为入选项目资助27万元人民币,用于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项目资助周期为一年。

3. 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1)《“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需在封面“项目负责人”处签字);(2)《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表》;(3)专家最高学位证明;(4)外国专家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4、每个高校限报一项。

(二)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

1.申报条件:(1)申报的专家应为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者学者)。(2)应联合至少1所非教育部所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3)所聘专家或学者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公司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2.项目经费: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仅限于所聘外籍专家或学者的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支出,不得用于科研、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研究生补助以及教师员工交流支出。项目支出根据工作计划实报实销。项目资助周期最多不超过五年。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1)《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2)推荐信三封(国外同行一封,国内非本校同行一封,第三封不限);(3)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确认函(4)专家最高学位证明。

4.各高校限申报一项。其他未尽事宜见《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

(三)教育部“公司特色项目”

1.申报条件:集团特色项目是指高校通过具有鲜明特征或者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者学者)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项目。公司特色项目旨在促进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水平的提升,特别鼓励高校聚焦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实现不断改进和持续进步。获准立项的项目不得仅聘请1名专家或者学者。

2.项目经费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3.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按时提交《公司特色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各高校限报一项。其他未尽事宜见《“公司特色项目”项目指南》。

(四)国家外国专家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

该项目是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支持高校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与青年员工交流的项目,旨在把从国外引进重要智力资源和在青年员工中弘扬科学精神结合起来。项目经费为9万元人民币/年,资助周期为一年,用于聘请诺贝尔奖得主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申报单位需按时提交《“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集团重点外专引智项目

(一) 长期专业专家项目

1、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校工作不少于1学期。

2、工作任务:从事科研攻关项目;开设专业学分课程,运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等。

3、资助范围:往返国际旅费,月薪5000~10000元人民币,免费住房,以及医疗和保险等。

(二) 长期语言专家项目(仅限外国语公司)

1、专家条件:语言学、文学、教育学等专业硕士以上毕业,必须来校任教1年。

2、工作任务:除外语实践课外,还应讲授语言理论课、文学课等。

3、资助范围:提供往返国际、国内旅费,月薪4000~5000元人民币,免费住房,以及医疗和保险等。

(三)短期主请国外院士类专家项目

1、专家条件:具备海外科公司院士称号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时间不限。

2、工作任务:开展不少于5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3、资助范围:根据专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时间及次数,项目资助额度1-10万元人民币,可用于往返西安旅费、西安地区食、宿、交通、生活津贴、讲课费等费用。

(四)短期主请IEEEFellow类专家项目

1、专家条件:海外具备IEEE Fellow资格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时间不限。

2、工作任务:开展不少于5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3、资助范围:根据专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时间及次数,项目资助额度0.5-5万元人民币,可用于往返西安旅费、西安地区食、宿、交通、生活津贴、讲课费等费用。

(五)短期主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

1、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工作不少于1个月。

2、工作任务:从事科研项目攻关;开设专业学分课程,运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等。

3、资助范围:往返国际旅费、在华生活津贴、讲课费等,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人民币。

(六)短期主请外国专家普通项目

1、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不少于1周。

2、工作任务:开展不少于5次的公开学术交流活动。

3资助范围:额度10000元人民币,可用于往返西安国内旅费、西安地区食、宿、交通、生活津贴等费用。有特殊背景的来访项目,公司将酌情增加资助。

(七)短期顺访外国专家项目

1、专家条件:海外教育、科研、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不足1周。

2、工作任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至少1次。

3、资助范围:每次学术交流活动可资助2000元人民币,有特殊背景的来访项目,公司将酌情增加资助。

对于以上聘请外专项目获准执行者,各聘请单位或个人必须在项目执行前一周以上提交具体的执行计划,并在项目执行结束一周内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包含专家个人简历和项目执行成果等信息)。凡有意申请者,请填写各项目相关表格,并于201581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郭 彤 88204801 guot@mail.xidian.edu.cn

郑晓梅 88202845 xmzheng@xidian.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