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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博士后证书的通知


各流动站及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陕西省博士后管委员会《陕西省博士后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博管办〔2015〕7号)相关要求,现就博士后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请按时通知相关博士后人员进行办理。

一、博士后证书办理方式

出站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博士后证书申领审核表》(附件1),报各设站单位审核后,按规定格式(附件2)统一汇总送交人才招聘科。

二、证书办理周期及本次材料受理

1. 办理周期

一年办理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

2. 本次受理时间

材料纸质版请博士后个人于5月30日前提交至设站单位,个人填报《审核表》电子版请以姓名命名后发送至设站单位相关电子信箱。

3. 公司对照博士后出站信息逐个核对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至省博管办。

三、证书发放

1. 博管办审核无误后的材料,予以办理证书,并统一返回公司。

2. 公司统一将证书返回至报送设站单位,设站单位通知博士后领取证书。

3. 各设站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证书的发放,做好发放登记台账。

四、其他事项

1. 对因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发博士后证书的,由博士后本人提出补发申请,所在单位提交报告,由公司审核后,统一报省博管办申请办理补发。

2. 对于损毁作废的博士后证书,由省博管办统一收集,并定期集中销毁。

3. 因陕西省集中受理,请各设站单位广泛通知,按时报送材料,逾期将递延至12月办理。

4. 相关表格请自人事人才网博士后专栏处下载。

人事处/人才办

2015年5月13日

请需要办理的博士后在5月30日前将通知要求的材料上交到公司,电子版请发送到dkong@mail.xidian.edu.cn。根据公司分工安排,博士后进出站由公司统一管理,

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司博管办,81891773.

相关附件表格请在连接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