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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消防日警钟长鸣 南校区海棠公寓火灾情况的通报


各单位:

2013年11月1日上午11时53分,南校区海棠公寓7号楼B-204宿舍右室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立远公寓管理公司立即组织扑救,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共财产损失2000余元。后经保卫处现场的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2010级女员工袁某某,放置在书桌上的插线板未关闭,导致线路燃烧,引燃桌面上的书本和上方的床板被褥等物品。

公司南校区员工公寓自2011年底至今已发生几起火灾事故,直接原因在于个别员工违章用电等导致火灾的发生,根本原因是一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力度不够,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致使师生员工对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消防知识匮乏、防火意识淡薄。

在此我们提醒各单位要认真吸取“11·1”火灾事故教训,结合“11.9”消防日宣传月活动,逐级落实防火责任,认真自查整改火灾隐患,及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水平,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全校参与,齐抓共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进入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相关单位领导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制,携手做好员工公寓的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特此通报。

后勤集团 保卫处

来源:http://notice.xidian.edu.cn/co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27&wbnewsid=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