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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11月28日教育部教高厅函〔2012〕43号文件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用10年左右时间,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公司,分期分批遴选支持1000名代表国家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的教学名师,2012年首先启动高等公司的教学名师遴选支持工作。教育部要求12月7日上交相关材料,陕西省教育厅要求12月4日上报材料,参加陕西省评审。全省105名参加上报国家的8个名额遴选评审,教育厅给公司分配2个名额参加省上的评选。

申报条件为:

“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公司)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公司产品工作,培养优秀老员工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员工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本科公司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6—201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为保证申报推荐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各教学单位广为宣传,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采用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的形式上报候选人,公司将征求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确定推荐候选人,报公司审批。由于时间紧,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中午12点以前将推荐汇总表发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hqzhao@xidian.edu.cn,联系人:赵韩强,电话81891764。逾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只填写汇总表,详细推荐表暂不用填写,待具体推荐名单确定后再填写。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教务处

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