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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2009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0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通知》(教财司预函〔2009〕188号)精神,现将“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照《2026世界杯官网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条件,确定入选对象。

二、等级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学期发放。

三、工作要求及安排

1.“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细致地落实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切实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员工得到党和国家的资助;

2. 各院(部)应及时将此次评选“国家助学金”的相关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并严格依照《2026世界杯官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实施,遵循评选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受助员工;

3.员工资助评议小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广泛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真实情况,在进行充分民主讨论、评议后,推荐受助员工。辅导员在充分尊重员工资助评议小组推荐建议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申请员工的学习和平时表现,原则上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应同时获得校内贷款,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名单报院(部)初审;

4.经初审后,须将推荐员工名单在本院(部)公示3天,接受广老员工的监督和建议。如有异议,可向院(部)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反映;

5.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务必将有关材料于11月20日前送交员工工作处资助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员工汇总表(按年级分类,打印版并加盖公司公章)和Excel电子版(其中包括:学号、姓名、公司、交通银行卡号)各一份。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