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准确、及时地编报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工作及中央部门财务决算报表,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年终决算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年度财务清理决算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9日计划财务处停止对外办公,集中处理银行对账、调整帐目和归集报表数据,开设下年新账等事项, 2009年1月12日开始正常办理对外业务。
二、各单位合理安排各自的用款需求,凡属2008年的各项支出报销和借款及还款手续,必须在12月27日前办理。
三、凡安排在2008年度完成的中央财政下拨的各类专项经费,如:修购专项、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科学事业费、行动计划等,要在本年度完成,确有特殊情况完成不了的,必须写明原因交计划财务处,以便在上报中央部门财务决算报表时加以说明。
四、各财产物资部门,于12月27日停止办理材料、固定资产等物资进出库业务,集中进行盘点和资产清查工作。
五、凡有上缴任务的承包单位及创收收费单位,务必在12月31日前将上缴款、创收收益款交到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结算事项。
六、当年的教育经费专项拨款和纵向科研专项拨款,必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到款入帐手续。
七、校产业集团和后勤集团须在2009年1月9日前将2008年单位财务报表报送计划财务处。
八、2008年的发票在2008年12月27日前未核销的,务必在2009年3月底前报销,否则过期作废。
计划财务处
2008年12月3日
http://www.xidian.edu.cn/dispnews.asp?typeid=2&newsid=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