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2008]231号文件通知精神,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教育部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报教育部重点项目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数量不限,但为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已获资助的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项目的经费额度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申报多个重点资助项目的,请注明需要优先考虑的顺序。项目申报时,请注意保密规定。
3、申报时请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否则教育部不予受理。
4、教育部将根据各校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专家评审后未列入教育部重点项目的,自动成为教育部普通项目(即公司部分资助项目)。
请各单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及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于2007年5月10日前送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曹 静
联系电话:88204801
电子邮箱:jingcao@mail.xidian.edu.cn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
原文网址:http://www.xidian.edu.cn/dispnews.asp?typeid=2&newsid=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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