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总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9-12 16:01:00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请各位同学于9月17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成果获得及认定期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系统于9月17日24:00关闭,之后本人不能进行修改); 9月19日-20日 在研究生系统公告栏分公司对成果进行公示2天,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公司负责老师或主管领导提出,由公司负责核实和修改。 四年级博士生必须录入第三学年成果,一是根据成果进行评优。二是博士延长期自助评审也需要录入成果。 上一篇文章:2018级硕士推免生接收方案 下一篇文章:《DSP技术及应用实验》开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