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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6级硕士\博士新生 医保费补缴费用的通知


请各位新生同学根据班级安排,尽快到班长处缴费。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老员工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6〕33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老员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3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各级财政补助440元。

现将公司2016级硕士\博士新生的医保参保费补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级硕士\博士新生已在学费中由校财务处统一代扣了三年的医保费150元(按去年的标准每人每年50元代扣),现在需按新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再补缴费用40元,即三年一共每人再补缴医保费120元

二、在2016级硕士新生补缴名单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在校财务处统一代扣医保费的员工,这次收缴费用即按新的标准每人每年90元,三年一共收缴270元医保费。(此类员工在名单的金额里有显示,如果该员工确定自己在财务处交过钱,请员工本人到财务处开出相关证明给医保办)

三、在2016级博士新生补缴名单中,只有已经在校财务统一代扣了的员工的医保费补缴金额。博士医保费需要说明的有三点:第一,原来是14级或15级硕士的,同时在老生补缴里已经把硕士的金额补缴过了,现转为2016级博士新生又代扣150元的员工,这次博士新生补缴名单里继续把博士的补缴费用补齐,续保年度会顺着硕士的年度延长三年,如果该员工博士会提前毕业,请员工个人一定要提前到医保办告知,不续保年度的金额会退还。第二,原来是14级或15级硕士的,同时在老生补缴里已经把硕士的金额补缴过了,现转为2016级博士新生没有统一代扣医保费的员工,如果之后到了硕士的续保年度已经结束且博士还没有毕业,到时根据个人具体的时间再续保。第三既不是原来的硕转博,也没有在2016级博士新生中统一代扣医保费的员工,这次可以可以跟公司的博士新生补缴一起办理参保,每人三年270元。

四、如果有放弃的员工,请填写纸质版的放弃医保函(附件3)。

五、补缴医保费的同时,每个员工要填写“2016级硕士博士新生参保个人信息录入表”(见附件2)。

附件2:2016级硕士博士新生个人信息录入表

附件3:放弃医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