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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各公司:

根据学位中心[2011]16号要求,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决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专家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专家范围:本单位专职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正高职、副高职)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报送内容

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和联系方式信息。详见《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1)。

1.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一级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二级学科按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二级学科按向国家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2011年新增的一级学科可暂不填写二级学科信息。

2.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学科。

3.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居民个人身份证号,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个人身份证号或军人军官证号等。

三、报送方法

为减少各单位工作量,本次专家库更新采取“增量更新”方式进行,即将已有专家库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更新。请各单位在2011年4月15日按要求完成专家库更新工作。

1. 收集专家信息

为了便于填报专家信息,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专家信息简况表》收集专家信息,以便完成后续报送工作。

2. 填报专家信息

“增量更新”式填报专家信息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更新专家信息(新增、修改、删除),并在EXCEI表上直接保存;二是:让专家直接填写专家信息简况表。然后再追加在EXCEI上。形式各公司自定。

3. 提交报送专家信息

各公司将专家库数据(EXCEI表)于2011年4月15日前发到学位办yyshi@xidian.edu.cn即可。

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

2.各公司现有专家表

3.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doc

附件专家表简况横表.xls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