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以及《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为严格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标准,切实提高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
4.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员工就业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1.第二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光暐、廖桂生
副组长:邓成
成员:翟会清、韩冰、周佳社、李龙、董春曦、全英汇、任爱锋
秘书:方心
2.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刘建锋
成员:杨峻玮、刘昕雨
3.公司专业复试小组
公司成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复试小组,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专业负责人和专业骨干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最终参与复试的人员为准)。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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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30
| 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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