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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9年度国家老员工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答辩的通知


各公司及各项目员工负责人:

根据公司对国家老员工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的安排,公司决定在5月9日(周六)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要求各项目员工负责人进行答辩,每个项目负责人简要介绍项目组成员、项目来源、项目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预期成果,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须用PPT演示),然后,专家提问题员工回答,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请各学信息必通知到每个项目负责人,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处理。

附件:1、第一小组答辩时间及地点 教育网下载

教务处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