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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年终财务清理决算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准确、及时地编报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年终决算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实际,现将本年度财务清理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各类拨款,保证到款及时入账

各单位应认真核对年度内各类财政性拨款、科研经费到帐情况,确保各项财政拨款及时到位、数字准确,科研经费到款及时入账。

二、上缴各类收入

(一)清理上缴各种收入:包括本科生学费住宿费、公司产品费、房屋租赁收入及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回收水电费收入等各类收入,凡有收入的单位请于12月28日前到计划财务处结清各类收入。

(二)凡有上缴任务的承包单位及需办理结算业务的收费单位,务必在12月31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清理收费票据,保证公司收入及时到位

(一)各单位认真清理领用的收费票据,及时、足额上缴已收费用;

(二)缴销领用的各种票据。要求各票据领用单位和领用人在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缴销各类收费票据(包括已用和未用的)。

四、清理暂付款

(一)已经具备报销条件而尚未报销的暂付款,计划财务处此前已向有关单位发出“报账催款单”,并通过电话催报,请各单位负责人、科研课题组或项目负责人督促有关经办人员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账核销。

(二)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报销的暂付款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报计划财务处。

(三)各单位合理安排各自的用款需求,凡属2009年的各项支出报销和借款及还款手续,必须在12月25日前办理。

五、各项支出按预算执行

(一)凡今年已形成支出的项目,应在12月25日前办理报帐手续,特别是公司安排的大型支出项目,如教育部修购项目、基建维修项目,应抓紧时间完成竣工决算、验收、审计等工作,以便年终决算数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二)具有经费分拨权的单位应保证经费及时下拨,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法合规使用。

(三)对于国家专项经费拨款,应按预算执行,修购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及其他项目支出应及时完成,减少财政资金结余。

六、校内、银行转帐业务

(一)各单位校内转帐应在12月25日前办理完毕。

(二)2009年12月25日以后不再办理转账支票领用手续,各单位在25日后仍需办理对外结算的,需有发票直接报账。计划财务处做好现金、银行存款(含零余额银行存款账户)等资金的清查、核对工作。

七、年终决算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0日计划财务处停止对外办公,集中处理银行对账、调整帐目和归集报表数据、开设下年新账等事项, 2010年1月11日开始正常办理对外业务。

八、其他事项

(一)2009年的发票在2009年12月25日前未核销的,务必在2010年3月底前报销,否则过期作废。

(二)年末计划财务处结算工作量较大,敬请广大教职工自行合理安排报销时间,避免排长队现象。

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是公司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映公司一年来在教学、科研、产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体现公司综合实力及管理水平。请各单位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http://cwc.xidian.edu.cn/view.asp?operation=cwcnews&id=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