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有关引进人才住房的通知 2009-10-16 04:17:00 浏览次数: 通 知 为做好公司引进人才住房工作,请目前在北校区北院居住的以下两类人员核实相关信息: 1. 博士毕业且具有副高职称人员。 2. 2008年12月31日前博士毕业且2008年12月31日前来校工作,目前尚未分配单元住房人员。 时 间:2009年10月13日至15日18:00 地 点:北校区办公楼211室 联系电话:88202218;81891775 人事处 国资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上一篇文章:暖气试水通知 下一篇文章:关于岗前培训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