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转发科研处关于办理横向合同免税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06年横向合同免税认定工作已开始,请您在已经执行完毕的合同正本首页贴上技术贸易发票的复印件,送到科研处科研部(周一和周四上午办理),截至时间:2006年12月4日。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办理。

粘贴技术贸易发票的要求:

1、技术贸易发票应左对齐合同书粘贴,且只需将技术贸易发票的左边粘贴在合同书上。

2、技术贸易发票的文字方向与合同书的文字方向一致。

3、技术贸易发票与合同书的上边距约3—5厘米左右。

4、如果同一份合同有一张以上的技术贸易发票,请稍微错开之后粘贴。

联系人:许权利,联系电话:8820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