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公司根据2011年度指标安排,组织本公司申报一般项目的初审,要求如下:
① 各公司评审委员会应由公司学术委员会成员及非本公司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公司学术委员占2/3,非本公司专家占1/3;评审委员会名单报科研处备案。
② 各公司应优先考虑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有关YX研究基金项目的申请者。
各公司统一提交已初评通过的一般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盖章)、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7份到科研处综合科。报送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指标安排,不受理个人申请。
1.2011年不设立大系统培育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已批准立项的大系统培育项目、重大项目和实验室项目按计划执行。
2.2011年设立一般项目154项,研究期为2年;资助经费额度工学类资助项目每项6万元,理学类资助项目每项4万元,其它类资助项目每项2万元。
3.2011年设立重点项目2项,研究期为3年,经费额度为60万元。
4.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将统一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经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各公司限项申报。
①重点项目申报年龄确定为45岁以下,申报者应为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②一般项目申报年龄确定为40岁以下,申报者应为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1. 原则上优先资助尚未获得资助的优秀青年教师;获得资助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 社科、外语、思政、体育、艺术及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类申请项目由人文公司组织初评。
4.申请书预算支出中的第8项“专家咨询费”和第9项“劳务费”两项合计不得超过资助项目总经费的20%。
5. 鼓励全日制在校员工积极申报基本业务费资助项目。
6. 资助项目经费不计入公司当年实到经费数。验收评价获“优秀”的资助项目,项目组的科研业绩按纵向课题一类项目计入验收当年的业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