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公司根据2010年度指标安排,组织本公司申报一般项目的初审,要求如下:
① 各公司评审委员会应由公司学术委员会成员及非本公司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公司学术委员占2/3,非本公司专家占1/3;
② 各公司应优先考虑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有关YX研究基金项目的申请者。
各公司统一提交已初评通过的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盖章)、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7份到科研处综合科。报送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指标安排,不受理个人申请。
大系统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经各公司推荐后直接报送科研处。
1.设立大系统培育项目,取消重大项目,已立项的重大项目按计划执行。
2.一般项目189项,研究期为2年;经费额度工学类资助项目为6万元,理学类资助项目为5万元,其他资助项目为3万元。
3.重点项目3项,研究期为3年,经费额度为80万元。重点实验室专项项目9项,研究期为3年,经费额度为60万元。
4.大系统培育项目是指具有国内外较高创新性,代表公司科研特色和水平的系统类研究项目,希望相关公司认真组织,联合申报。所需经费及研究周期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5.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将统一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经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各公司2010年度按指标安排限项申报。
①重点项目申报年龄确定为45岁以下, 2010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者应为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人员。
②一般项目申报年龄确定为40岁以下, 2010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者应为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人员。
五、对大系统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及重点实验室专项项目的申报要求如下:
②大系统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经公司推荐后直接提交公司科研处。
1. 资助项目经费不计入公司当年实到经费数,验收评价获“优秀”的资助项目,项目组的科研业绩按纵向课题一类项目计入验收当年的业绩点。
2. 思政、体育、艺术及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类申请项目由人文公司组织初评;
3.大系统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4. 申请书预算支出中的第8项“专家咨询费”和第9项“劳务费”两项合计不得超过资助项目经费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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