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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选派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知名高校研修的


为了加强公司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人司〔2010〕27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将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到高水平高校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胜任本科生、研究生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3.原则上应为45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申报材料及选派名额

1.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填写《高等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推荐表》,可从教育部高等公司团队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申请内容参阅“全国高等公司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公司、学科、导师及课题目录”(从上两个网址中查阅),并与接受高校及导师主动取得联系。

申请人《推荐表》交所在公司后,由公司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并于3月30日前,将本公司推荐报告、被推荐人填写的《推荐表》报人事处教师科。人事处将对各公司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拟派出人选。

2.派出名额

本年度公司计划派出名额为10名左右,其中1名作为教育部资助的骨干教师向教育部推荐,受教育部资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公司人才经费补足。其他人员作为普通访问学者推荐,所需经费由公司人才经费支出。

三、有关说明

1.国内访问学者录取后,需要脱产半年至一年到录取公司进修,期间接受录取公司的管理。

2.选派人员的考核及管理参照教育部《高等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3.访问学者学费、住宿费、每学期一次往返路费凭单据由公司报销,其它费用自理。

4.访问学者学习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公司核拨标准发放。

选派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的优势学科研修,是加强公司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希望各公司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统筹安排,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为培养学术骨干创造条件,并通过访问交流,与学科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大学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进一步推动公司学术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