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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函〔2009〕1号)要求,现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5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1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1. 报名日期: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4月12日至16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1日至15日。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2. 报名办法:采取个人报名方式,个人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费200元。

三、报名地点

1. 英语(PET-5) 、日语、俄语:

西安外国语大学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老校区)6号教学楼一层海外考试科)。

咨询电话:029-85309384

2.法语、德语:

北京语言大学 (电话:010-82303550)

上海外国语大学 (电话:021-6542200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电话:020-36207153)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办法

1. 领取时间:第一次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2010年6月3日和4日;第二次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2010年12月9日和10日。

2. 领取办法:个人在对应考点领取,领取时携带本人一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五、考试成绩领取及有效期

1. 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在对应考点领取,领取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 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请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及已获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未达标的教师根据个人情况,按时报名。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联系人:朱伟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