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从本学期开始,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将转移南校区。计划财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拟试行“财务行政事务中心南移,会计业务实行南北校区共同处理”的工作模式。为保证新学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27日--3月1日,计划财务处研究生收费工作在北校区进行,其他人员在南校区上班办公。
二、从3月2日起实施南北校区协同工作方案(暂行)。
(一)处领导办公地点转移南校区附属办公楼北二层。
(二)计划财务处对外行政事务在南校区附属办公楼北二层办理(行政公章移至南校区)。
(三)北校区主要办理下列业务:
1.科研经费收支业务;
2.科研经费卡制卡、科研经费结题业务;
3.各类研究生员工事务;
4.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经费报销业务;
5.网络与继续教育公司经费报销及员工事务。
(四) 南校区主要办理下列业务:
1.各公司、职能处的经费卡业务;
2.教学经费报销业务;
3.行政经费报销业务;
4.基建会计业务;
5.本科生员工事务;
6.全校人员工资、津贴、奖酬等发放业务;
7.职工公积金业务。
(五)南校区会计业务办理时间是每周一、三、四;北校区会计业务办理时间是每周二、五。(可以报销的时间)
(七)南校区办公常用电话:
81891001(处长办公室);
81891150(副处长办公室);
81891153(计划管理);
81891002(本科员工事务);
81891613(人员工资);
81891151/81891614(报账大厅);
81891089(基建财务)。
(六)北校区办公常用电话:
88201206(处领导办公室);
88201204(计划管理和科研财务管理办公室);
8820xxxx (学费收缴厅);
88203586,88202722(报账大厅)。
(八)上班时间:
北校区:冬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南校区: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计划财务处
2009.2.26
温馨提示
为了进一步提高报账效率,计划财务处近期与交通银行合作开通了报账通业务。凡个人办理现金业务的教职工可持交通银行个人借记卡实现无现金划转,直接划入个人卡中,无需再到银行存入,一方面实现了报销资金的实时到账,另一方面有效的降低了现金风险,欢迎广大教职工选用。
望周知。
计划财务处
2009.2.19
来源:计划财务处 北校区 橱窗 编辑 录入:2026世界杯官网网络信息中心